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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進行中之汽機車擦撞 責任歸屬?

發問:

當時是在沒有任何交通號誌及轉彎路口的情況下發生的我騎乘著機車直行突然我的座後方有一輛自小客超車但與我的距離太進 我的機車左側及對方汽車右後方發生擦撞我的車沒事 左小腿有輕微擦傷 對方後保險桿輕微受損當時事發我馬上停下來 但對方往前滑行一段距離後才停下我先確認我的車沒事後也上前去看對方的情況但事對發馬上一口咬定是我的責任 要我賠償對方也找了警方來現場看 也去警局做筆錄對方跟警方說 我要超越我前方的機車所以占用到他的車道他反應不及後發有來車又不能馬上急煞才會發生碰撞馬上就要我賠償但警方說... 顯示更多 當時是在沒有任何交通號誌及轉彎路口的情況下發生的 我騎乘著機車直行突然我的座後方有一輛自小客超車但 與我的距離太進 我的機車左側及對方汽車右後方發生擦撞 我的車沒事 左小腿有輕微擦傷 對方後保險桿輕微受損 當時事發我馬上停下來 但對方往前滑行一段距離後才停下 我先確認我的車沒事後也上前去看對方的情況 但事對發馬上一口咬定是我的責任 要我賠償 對方也找了警方來現場看 也去警局做筆錄 對方跟警方說 我要超越我前方的機車所以占用到他的車道 他反應不及後發有來車又不能馬上急煞才會發生碰撞 馬上就要我賠償 但警方說 機車是保強制險並無車險 雙方人員皆無受傷我也沒辦法陪他 警方還說 這起事故很難判定責任歸屬 因為 雙方人車皆無大礙 且雙方各說各話 最好是雙方私下和解 或是警方移送調解委員會 但對方堅持己見不願與我和解 他指控我 為超車占用對發車道 但我也有話要說 1.對方破壞第一現場 2.後方來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3.他指控我超車但我仍保持定速最後是對方超我車才會碰撞 請問這種情況責任歸屬於誰? 如果去調解委員會要怎麼做 我完全不要對方賠償我只想盡快解決並不要上法院 接下來該如何做? 更新: 當時我的車速約40公里 超車擋路是對方的說法 但我並沒有要超車 是對方汽車從我左側超車

最佳解答:

回去案發現場拍照存證 多照幾個角度 譬如人站在當時機車行進的位置拍一張 再從路邊方向和車道垂直的地方再拍一張 再拍一張大範圍區域 看看前後有無叉路或十字路口 路邊有無障礙物 如果路邊有障礙物那麼對你比較有利 因為你要閃避障礙物才偏離車道與對方擦撞 責任就會減輕 如果你持續騎在汽車道上 那麼你妨礙他的路權 你的責任比較大 你當時的車速多少還記得嗎?機車怎麼超越汽車?是從右側還是左側? 當時有無行人靠近路旁這很重要!就是爲閃避行人才偏離正常車道 算正當理由 整個事件看起來對你不利 因為路權最大

其他解答:7C4CB18E23D7C5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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